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为满足本校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的需求,保障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受学生家长的委托,成立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专项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校车租赁与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委员会将依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初审、考察和评审,遴选中标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SZSLHGHSYXX202308
二、招标内容:
在深圳市范围内择优选定正规资质的校车租赁运营与管理公司,负责提供本校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
(1)深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道路旅客运输资质的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凭证材料: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须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为客运)且在有效期内(凭证材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7吃瓜网官网_x7x7x7x7槽2023更新_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mba下载
(3)投标企业须有在深圳市内提供正规校车运营服务管理的经验(凭证材料:深圳市教育局已盖章且在有效期内的《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验原件交复印件)。
(4)校车运营企业必须承诺所提供的校车符合2012年国标标准,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不得非法挂靠(凭证材料:校车运营企业出具承诺书)。
四、投标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不接受材料)。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泽华大厦906。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1)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深圳市教育局已盖章且在有效期内的《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校车运营企业出具承诺书。
(2)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如需邮购,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下方或龙建官网下载后填写)及报名资料一起彩色扫描成一个文件(PDF格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76364985@qq.com后联系吴工:0755-23151906、13640917213。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000106310322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澜清三路与观盛四路交汇处,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特区建工建筑产业园北)。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袋须密封上交,文件袋正面须注明企业全称及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投标材料一式5份(一正四副)及一份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采用U盘存储),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读取),视为缺失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其投标;
3.投标材料须依照评分内容顺序依次列好并在前页附加目录。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8月12日15:00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澜清三路与观盛四路交汇处,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特区建工建筑产业园北)。
(投标人须至少提早15分钟前往开标地点)
七、其他:
中标企业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校车车辆凭证交至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为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中标企业须使用车况优良的符合2012年国标的校车,提交备查校车凭证要求如下:
1.单台校车核载人数不得低于41座(根据招标学校乘车学生人数而定校车座位数);
2.提交备查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校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车辆整车合格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停车地点核对确认校车实体数量及车辆信息;
注意事项:
(1)如企业在中标公示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以上要求校车,车辆凭证即视为自动流标,并承担自动流标产生的一切后果;
(2)如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开标时间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招 标 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5-23151906、13640917213
邮箱:676364985@qq.com
联 系 人:吴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泽华大厦906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